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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2017年三八红旗手(集体)评选通知
时间:2017-02-15 18:16:14   来源:
 
南充市妇女联合会
 
关于开展2017年南充市三八红旗手(集体)
 
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妇联,市直(驻市)有关单位妇委会(女工委):
 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,充分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,激励我市广大妇女在脱贫攻坚和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主战场发挥 “半边天” 的独特作用,为南充“实施155发展战略,建设成渝第二城” 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,市妇联决定于2017年“三八”妇女节前夕,组织开展南充市三八红旗手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一、评选名额
 
南充市三八红旗手40名,南充市三八红旗集体30个。
 
二、评选条件
 
(一)南充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 
1.具有中国国籍,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。
 
2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 
3.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,坚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。
 
4.为推动南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,在界别、行业和公益事业中业绩突出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 
5.生产基层一线的女职工、女农民比例至少占30%以上。
 
6.县(市、区)妇联名额向参与脱贫攻坚、“双创”工作者倾斜。
 
7.近几年获得过县级以上(含县级)表彰,在地区、行业中有突出实绩者。
 
8.南充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再重复授予。
 
9.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中的县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,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,不参评南充市三八红旗手。
 
(三)南充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
 
1.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(岗位)或社会组织,女员工或女性成员占该单位(岗位)或组织人员总数的60%以上。
 
2.具有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。弘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。
 
3.为推动南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,在界别、行业和公益事业中业绩突出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 
4.县(市、区)妇联名额向参与脱贫攻坚、“双创”工作集体倾斜。
 
5.获得过县级以上(含县级)表彰。
 
6.南充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再重复授予。
 
7.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中的县级及以上单位,相当于县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,不参评南充市三八红旗集体。
 
8.参评集体每个成员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 
三、评选程序
 
(一)启动阶段。各推荐单位接到通知后,应即刻启动评选表彰工作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精心实施,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、扎实有序推进。
 
(二)推荐阶段。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,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、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征求意见,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,必须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,并进行5天的自行公示,再予以推荐。
 
(三)评选形式。评选采取组织推荐、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。其中组织推荐由各县(市、区)妇联、有关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对象。此外,我们还将安排5个“三八红旗手”名额,采取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,并择优评选表彰。
 
(三)评选阶段。各县(市、区)妇联、市直(驻市)有关单位妇委会(女工委)将推荐名单汇总后报市妇联办公室。市妇联组成评审小组,审核推荐申报表、事迹材料,最终由市妇联党组确定表彰对象。
 
(四)表彰阶段。市妇联将于2017年“三八”节前夕在南充妇联网站等平台集中展示宣传南充市三八红旗手(红旗集体)的先进事迹材料,并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。
 
四、评选要求
 
(一)严格推荐。各级妇联、市直(驻市)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。要把评选全市三八红旗手(集体)作为发现、推荐、宣传女性人才的过程,扩大视野,突出评选对象的先进性、时代性和群众性,把本地、本行业、本单位最优秀的女性评选出来。
 
(二)把握原则。要充分考虑界别、行业、城乡、民族等方面的代表性,并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。妇联系统的干部及单位参评比例不超过所分配名额的30%。
 
(三)及时报送。推荐单位需提供《南充市三八红旗手推荐申报表》、《南充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申报表》打印2份(A4纸双面打印,加盖公章)和重点突出、内容翔实、文字简练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电子版,县(市、区)妇联需汇总后于2017年2月25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 
联系人:周星余
 
联系电话:2256955
 
电子邮箱:619359063@QQ.com
 
编辑:sf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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